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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一個多月來,白雲區太和鎮附近的摩托仔們都接到通知,要求前往轄區警務室代償辦理摩托車防盜標識。交納200元後只領到一塊塑料牌、一件反光衣和一張沒有任何收款方公章的“白頭”收據。誰在負責管理?錢交給了誰?摩托仔們滿是困惑。
  治安膠原蛋白員口頭通知摩托仔辦理
  來自廣東湛江的老胡襯衫(化名)在白雲區太和鎮附近從事摩托搭客已經有3年了。因為這裡屬於廣州市內的非禁摩區域,加之周邊城中村道路多且狹窄複雜,摩托搭客的生意一直不錯。
  “以前也聽說過有摩托仔去做什麼義務治安員之類的,但像這次要收錢的還沒碰到過。”老胡說,上個月初,他在太和鎮廣場附近出車,有附近社區的治安員過來通知他,說是要辦理一個摩托防盜標識。當時還特別提醒他房屋出租,說這個是當地太和派出所那邊統一要求辦理的。
  老胡按照治安員的指引,前往太和鎮廣場附近的和珊社區警務室。“既然是派出所下麵的警務室,我想應該不會有問題。”老胡回憶,當時警務室裡面穿制服的人讓他提供了身份證及摩托車購車票租屋網據,在完成登記手續之後就讓他交納了200元。
  對於這筆費用,老胡有些疑問,但對方解釋是辦理相關標識的工本費,之後會給他發放一個摩托車牌照和一件反光衣。老胡說,交完了錢,對方直接開了張收據給他,然後就讓他自己開車去到太和鎮廣場附近的一家摩托車維修檔口安裝牌照。到此,這個所謂的辦理摩托車防盜標識手續就全部完成了。
  開“白頭”收據讓眾人實在疑惑
  此後的一段時間里,隨著身邊越來越多的摩托仔陸續前往辦理同樣的防盜標識,老胡心裡的疑問也逐漸增大起來。
  “整個太和鎮的摩托仔們都在辦這個牌,明顯是政府部門才有這麼大權力搞這個事,但為什麼連正規發票都沒有呢?”老胡質疑。在老胡貼身攜帶的證件夾里,小心摺疊著那張辦理防盜標識後,對方開具的收款收據。南都記者看到,這是一張普通的白底紅字收款收據,上面沒有任何涉及到收款單位的標號。在內容一欄里,只有手寫“2013年10月29日,某某某申請摩托車防盜標識工本費:200元。牌號:太·××××”等字樣。收據末尾也沒有相關收款單位的公章,只是在經手人一欄手寫草簽了一個“沈”的姓氏。
  在太和鎮的相關走訪中,南都記者先後聯繫到數十名辦理了摩托車防盜標識的市民,他們提供的相關收據基本都是與老胡相似的“白頭”收據。
  “反正是當地治安員過來通知的,我們這些外地司機也不敢說什麼啊,畢竟以後還要在這個轄區里討活啊!”一位摩托仔說得很無奈。老胡私下也滿是抱怨,“你讓我們交錢沒問題,但好歹也要交得明明白白啊!現在這錢給了誰也不知道,之後出了事我們又該找誰呢?”
  交納的200元究竟辦了啥事?
  200元錢說多不多,但對於這些靠搭客為生的摩托仔來說,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摩托車防盜標識究竟是什麼東西呢?
  昨日上午,在太和鎮廣場附近,眾多摩托車沿街停靠招攬客人。其中有半數左右的摩托車在原本懸掛車牌的位置掛起了一塊白色標識牌,上面寫有“太·××××”的四位號碼。“現在在太和附近開摩托車,要有這個牌子才管用。”一位摩托仔強調。
  至於此前交納的200元究竟發放了什麼東西,這位摩托仔指著車頭說,就前面這塊白色標識牌,然後還有一件綠色反光背心。“就這兩樣東西如果自己在外面買,也就幾十塊錢的事,你就說還要檔案管理等等,也不會上漲到兩百塊啊!”摩托仔扳著手指頭算。
  而老胡也給南都記者算了這樣一筆賬,目前在太和街面上能看到的最小牌號是“太·00××”,而最大牌號已經到“·20××”,如果相關部門沒有跳號,這就已經是辦理了2000台左右的摩托車,按照每台200元計算,相關收費已經有數十萬元了。
  雖然多有抱怨,但這些摩托仔們大多也只是過過口癮,因為這塊白色標識牌在他們看來已經成為在太和鎮通行的保證。
  記者暗訪
  治安員稱收費是“派出所分派下來的”
  為了印證摩托仔老胡的說法,昨日上午,南都記者以摩托仔的身份,來到白雲區太和鎮和珊社區警務室,咨詢摩托車防盜標識相關辦理手續。兩名身穿治安員制服的男子坐在大廳里。其中一名男子聲稱,負責辦理的人不在,“你可以在這裡先留下電話”。
  南都記者:這個收費是哪個部門辦理?
  治安員:這個就是派出所分給各個居委、各條村啊,那樣辦的話就快一點。
  南都記者:辦理這個證要什麼手續?
  治安員:身份證、摩托車發票、一寸相片。
  南都記者:這個證有不少人在辦是吧?
  治安員:今天都有好幾個人過來問,我們這邊都已經辦了好多了。
  南都記者:太和鎮只有你們這一個警務室在辦理嗎?
  治安員:太和鎮這邊各條村都有,我們這裡是居委,管太和市場這邊,所以過來辦理的人多一點。
  官方表態
  鎮政府派出所均無回應
  在社區警務室內完成的收費,標以摩托車防盜標識的名目,這筆錢究竟是誰在收?背後的管理方又是誰呢?就此,昨日下午,南都記者聯繫到白雲區相關部門。
  但截至記者發稿時為止,白雲區太和鎮及當地派出所方面,都未能給出回應。
  律師觀點
  收費“師出無名”涉嫌違法
  廣東粵廣律師事務所張揚律師認為,首先任何行政性收費,都必須是法律規定或者政府發文,且由物價局核定和調控,也就是說,收費都會有個名目。派出所收的這200元錢是什麼錢,收來用做什麼目的,如果合法合規,應該都能夠拿出相關憑據。其次,無論是派出所還是村裡,都沒有權限向摩托車所有者收取費用,因為我國行政法律有個原則,法律沒有說的,就不能做。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機構,主要負責維護當地治安,顯然是不能收這筆費用的,既然派出所自己都不能收費,更無權委托村裡來幫忙收取。最後,收費單據上沒有公章,也沒有完整的落款,顯然是不符合規定的,因為如果該費用都是“師出無名”,自然不能用公章。
  (線索提供:佚名300元)
  採寫/攝影:南都記者 張立璞 張釗  (原標題:200元辦防盜標識 誰收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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