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訊 記者陳麗平 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落實對檢察機關反貪污賄賂工作報告審議意見的情況。報告介紹,2013年11月至2014年2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案件7115件9249人,同比分別上升28.8%和25.6%。
  2013年10月2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向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作了《關於檢察機關反貪污賄賂工作情況的報告》。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列席人員在審議報告時,提出了許多意見和建議。最高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多次研究部署貫徹落實審議意見的具體措施,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反貪污賄賂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常委會出席人員指出,檢察機關要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確保法律法規得到嚴格執行。
  各級檢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反腐敗的決策部署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意見,強化辦案措施,加大辦案力度,辦案工作保持了良好發展態勢。檢察機關突出辦案工作重點,集中精力查辦大案要案,嚴肅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的貪污賄賂犯罪案件,嚴肅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索賄受賄、失職瀆職案件,立案偵查貪污、賄賂、挪用公款100萬元以上的案件753件,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642人,其中廳局級95人,省部級2人。高檢院直接立案偵查或者指導查辦了江蘇省南京市原市長季建業、湖北省政協原副主席陳柏槐等重大案件。  (原標題:4個月立案偵查貪賄案上升近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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